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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关于2016年度中高级职称教材增加营改增内容的通知
- 发布人:KF008
发布时间:2016-04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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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《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,经国务院批准,自2016年5月1日起,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(以下称“营改增”)试点,将建筑业、房地产业、金融业、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,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。
2016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会增加营改增的内容,目前相关部门正组织专家对2016年度中高级职称考试教材相关内容进行调整。中高级职称教材预征订时间即将截止,请尚未征订的学员及时征订。书籍自取和配送时间预计在5月上旬陆续进行,具体自取和配送时间请关注网站通知!